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 山东省物流与采购协会。英文名称为SHANDONG LOGISTICS AND PURCHASING ASSOCIATION。 第二条 山东省物流与采购协会是在省政府领导下,由全省性或市地生产资料流通和物流专业社团,各种经济成分的生产资料流通与物流企业,生产资料批发市场以及相关的科研、教学单位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全心全意为会员及行业企业服务,密切社团、企业与政府间的联系,维护会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推进我省生产资料流通与物流产业的全面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 协会挂靠山东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接受山东省政府有关部门、山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协会的住所:济南市经六路245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协会的职能和主要业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山东省有关生产资料流通与物流产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贯彻中出现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正当愿望和合理要求,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受政府委托,组织和实施行业调查与行业统计,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行业产业政策、经济立法等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 (三)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市场形势,开发信息资源,建立信息网络,为会员、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四)推进本行业的企业改革改造与产业发展,表彰先进,组织经验交流,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五)组织流通经济理论及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理论与实务研究,举办各类学术讨论会、报告会,促进我省流通经济理论水平的提高。 (六)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规行约,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参与山东省行业标准的修订,组织行业企业进行质量认证,不断提高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七)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培训各种专业人员,提高生产资料流通行业与物流产业队伍的素质。 (八)协助政府加强行业法制建设,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的建立,接受委托参与协调行业之间的经济、法律关系,调解会员之间纠纷,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九)组织本行业开展各项与国外有关经济组织和物流团体的活动,包括组织考察、人才培训、举办展览、经贸洽谈等,促进会员发展对外贸易、经济技术、科学管理、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十)组织全省性和区域性商品交易活动,促进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连锁经营、政府采购、代理制等新兴营销方式的发展,提高生产资料流通与物流产业的科技含量,以信息化带动流通的现代化。 (十一)组织发展行业的公益事业,参与和开展有益于提高本行业社会地位的各种社会活动。 (十二)编辑出版发行会刊、资料信息和出版物,设立协会网站。 (十三)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协会由全省或市、地生产资料流通和物流专业社团,各种经济成分的生产资料流通与物流企业,生产资料批发市场以及相关的科研、教学单位、部分现代化物流行业的知名人士、学术专家组成。 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均以法人代表人或由其委派的业务主管领导人作为该会员单位的代表。如有变动,应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的业务主管领导人接替,并及时报本会秘书处备案。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生产资料流通领域或物流产业内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影响; (四)协会认为可以接纳的。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申请单位提交入会申请书; |